香港进口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主要由《食物安全条例》(第132章)及其附属法例规管,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有害或欺诈性产品的侵害。以下是有关方面的一些要点概述:
- 许可制度:
- 进口商需向卫生署申请牌照从事进口业务;
- 某些指定食品种类须获发专门许可方能引入市场。
- 标签要求:
- 标签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明商品名称、产地、成分、营养表、保存期限等基本信息;
- 特殊饮食需求品须标注过敏源提示。
- 检测标准:
- 符合国际通行质量控制准则及地方规定,例如农药残留、重金属含量限制;
- 新型污染物和转基因生物必须符合特区政府制定的安全指导水平。
- 追踪追溯机制:
- 建立从源头到货架全程透明化供应链,便于发生问题时迅速召回有问题批次。
- 执法监督:
- 卫生署不定期抽样检查以确保行业遵守相关法律条款;
- 发现违规行为予以处罚,严重案件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- 教育宣传:
- 推广消费知识增强市民自我防护意识;
- 提供平台让业界了解最新政策变动调整适应。
综合来看,整个管理体系强调预防为主、全面覆盖的原则,以期实现最大程度保障公众健康权益。针对不同类别的食品,政府亦设立专项机构负责日常监控工作,协同社会各方力量织密防线。尽管如此,商家个体仍然有责任自觉承担起首要责任,维护市场秩序,同时鼓励市民举报可疑案例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生态链稳定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