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于进口食品实行一套精细严谨的管制措施,目标在于保障食品供应链上的每一环节都能够达到高质量标准。以下内容概括了主要要素:
1. 法规依据
- 《食物及药物(组合与标签)规例》(第132章)
- 衍生的各类附属规章,针对特定品种细分指导方针。
2. 执行单位
- 食物环境卫生署 (FEHD):协调全局工作,推进法规执行。
- 渔农自然护理署 (AFCD):侧重动物产品检疫。
- 卫生署 (DH):监测流行疾病趋势,开展健康教育。
3. 进口程序
- 商家预先申请经营许可,确保符合商业资质。
- 每批货物需随附相关文件,经由海关审阅。
- 可能遭遇实地检验检疫,查验真伪、合规性。
4. 标签规范
- 强制使用中英文双语标注,显示配料表、保质期等。
- 清晰指示是否含有过敏源,提醒易感人群注意。
- GE食品必须特别注明,便于消费者知情选择。
5. 检测标准
- 化学物质限量:如杀虫剂、兽药残留物。
- 生物病原体筛查:防止传染性病毒、寄生虫感染。
- 天然毒素、重金属元素等自然污染物管控。
6. 禁止事项
- 明令不得添加非法添加剂、着色剂、膨松剂。
- 来自疫区的活禽畜及其制品原则上不予准入。
- 对部分水产品设定了较严格的捕捞季节限制。
7. 违规惩处
- 发现不合格情形即刻启动召回计划,停止售卖。
- 严重违法行为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追究。
这套制度不仅体现出了政府对民生重视程度之深,也彰显出法治精神的尊严威严。唯有如此周密部署,方能让百姓安心享用每一份餐点,远离伤害。同时也倒逼行业自律,提升竞争力。望诸位同仁积极响应号召,共筑和谐餐桌文化,创造光明未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