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对进口食品有着一套全面且严格的要求,旨在保障本地居民的食品安全与健康,维护市场秩序。这些要求涵盖多个方面:
食品标签要求
- 基本信息标注:进口食品标签须用中文清晰标明食品名称、配料表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贮存条件、原产国或地区以及在中国香港的代理商、经销商或进口商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。例如,一瓶来自法国的红酒,标签上要明确写出酒的名称、葡萄品种、酒精含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以及香港本地经销商的信息。
- 致敏物质标注:必须显著标注含有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物质,如花生、牛奶、鸡蛋、小麦等常见致敏原。这有助于有食物过敏的消费者做出正确选择。
卫生与安全标准
- 微生物指标:对各类进口食品中的细菌、霉菌、酵母菌等微生物数量有严格限制。例如,即食食品中的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等指标必须符合规定标准,以防止因微生物超标引发食源性疾病。
- 有害物质限量:对重金属(如铅、汞、镉、砷等)、农药残留、兽药残留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残留量都有明确的限量标准。像蔬菜、水果等农产品,其农药残留量必须在允许范围内;肉类产品的兽药残留也需符合规定。
进口程序与文件要求
- 提前申报:进口商需在食品进口前向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提交进口申报,提供详细的食品信息,包括食品种类、来源、数量等。
- 随附文件:进口食品必须随附相关文件,如卫生证书、原产地证书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等。卫生证书应由出口国官方卫生机构出具,证明该食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;原产地证书则明确食品的产地信息。

香港对进口食品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