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美国寄充电宝到香港,在快递运输方面有严格规定,万顺航主要涉及代理航空公司(因为大多国际快递依靠航空运输)及快递公司两方面:
航空公司规定
- 锂电池额定能量限制:充电宝一般内含锂电池。航空公司通常允许运输额定能量在100Wh(瓦时)以内的锂电池充电宝,且无需航空公司批准。当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时,经过航空公司批准,每人最多可携带两个。超过160Wh的锂电池充电宝则严禁运输。例如,一个充电宝的电压为5V,容量为20000mAh,其额定能量 = 5V×20Ah = 100Wh,属于可运输范围;若容量为32000mAh ,额定能量 = 5V×32Ah = 160Wh,就需要航空公司批准才能运输。
- 电池安装与状态:充电宝中的锂电池必须是设备内置或与设备连接好的,不能作为单独的锂电池运输。并且锂电池必须处于关闭状态,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意外启动、短路引发安全风险。
快递公司规定
- 包装要求:快递公司要求充电宝必须有坚固、完整的原包装,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挤压、碰撞而损坏电池。如果没有原包装,要用足够厚的泡沫、气泡膜等缓冲材料进行多层包裹,确保充电宝在包装内不会晃动。
- 标识要求:充电宝外壳上必须清晰标明电池的类型(如锂电池)、额定电压、额定容量等参数,以便快递公司和航空公司判断是否符合运输规定。
- 数量限制:不同快递公司对一次可寄送的充电宝数量有不同规定。有的快递公司可能限制每人每次只能寄1 – 2个充电宝,具体数量要提前向所选快递公司咨询确认。
海关规定
香港海关对充电宝的进口有相应管理措施。虽然充电宝不属于违禁品,但需要如实申报。寄件人在填写快递运单和报关文件时,要准确填报充电宝的数量、品牌、规格、价值等信息,以便顺利清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