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一份美国到香港快递保险条款示例,不同保险公司或货运代理提供的保险条款可能存在差异,实际应以具体合同为准:
一、保险范围
本保险承保从美国发货地起运直至货物抵达香港最终收货地址期间,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:
- 自然灾害:如雷电、火灾、爆炸、洪水、地震、海啸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导致货物的损毁或灭失。
- 意外事故:运输工具遭受碰撞、倾覆、坠落、失踪(在合理时间内未出现且无踪迹)等意外情况致使货物受损。
- 外来风险:偷窃、提货不着、淡水雨淋、短量、混杂、玷污、渗漏、碰损、破碎、串味、受潮受热、钩损、包装破裂、锈损等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失。
二、除外责任
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:
-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。例如,被保险人故意提供错误货物信息导致货物被扣押等情况。
-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。比如发货人包装不当,在运输前货物就已存在质量问题等。
-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,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。
- 货物的自然损耗、本质缺陷、特性以及市价跌落、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。例如某些易挥发货物的正常挥发损耗,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货物价值下降等。
- 战争、敌对行为、武装冲突、罢工、暴动、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,但经特别约定加保战争险等附加险的情况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