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比利时寄液体类物品到香港,万顺航国际货运提醒您需要了解以下规定:
一般原则
通常情况下,液体类物品是可以邮寄的,但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和规范要求,以确保运输安全。
具体规定
- 包装要求:
- 液体必须密封在原装容器内,确保无渗漏。容器要有足够的强度,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和碰撞,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破裂导致液体泄漏。
- 对于易挥发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险液体,需采用符合国际运输标准的特殊包装材料进行额外防护,如防爆罐、防漏袋等。
- 数量限制:
- 一般单个容器的液体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。如果是多个液体物品一起邮寄,所有液体容器应放置在一个透明、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,且塑料袋的总容量不能超过1升。
- 物品性质:
- 非危险液体:普通的化妆品(如爽肤水、乳液)、食品类液体(如橄榄油、果酱)等在符合包装和数量要求下可以邮寄。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,如购买凭证、产品成分说明等,以证明其非危险性质。
- 危险液体:包括易燃液体(如汽油、酒精等)、有毒液体、腐蚀性液体(如硫酸、盐酸等)以及放射性液体等,严禁邮寄。这些液体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,一旦发生泄漏或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。
清关要求
液体类物品在通过比利时出口清关和香港进口清关时,可能需要接受更为严格的检查。收件人可能需要配合提供详细的物品清单、用途说明等文件,以便顺利清关。
万顺航国际货运凭借专业的门到门运输服务经验,熟悉各类液体物品的运输规定和流程。在寄送前,我们会对您的液体物品进行详细评估,指导您做好包装和文件准备工作,确保整个运输过程合法合规、安全顺畅。